“翔翔,你以后要几个孩子啊?”“你要几个?”
“最好两个,一男一女。”
“好,我给你生五个。”(据《东方早报》)

奥运冠军刘翔该生五个孩子!
这是“飞人”刘翔和他母亲的一段对话。所有人都知道,此乃玩笑话也。因为,我国现行的计生政策是不可能允许生五个的——即使他是刘翔。
所以,我的看法时,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必须要改革,应该允许刘翔多生几个。像他这样的“国宝”,已经被证明具有运动天才的基因,何以不能多留点“种”?说不准,中国田径的发展史会因此改写呢。同为“国宝”,大熊猫,还需要投入资金和科研力量去提高其生殖能力呢。而刘翔,只要给政策就行了,他的生殖能力,应该是无须操心的。比之熊猫,这不简单多了?
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,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提出,八十年代初正式施行,已经有近三十年了。虽然,总体而言,控制住了我国人口的过快增长,有一定贡献。但也带来了很多问题。
首先,造成了男女比例失调。有数据表明,再过二十年,将会有三千万男子找不到配偶。届时,这庞大的光棍队伍,会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。
其次,使中国人未富先老,在跻身发达国家之前,就要步入老龄化社会,国家的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。
还有,因为城市居民都是一对只生一个,家庭的意外风险加大。一旦,独生子女遭遇意外事故或病故,就会有四个老人、两个中青年遭受沉痛打击,成为无后的孤老。此类事故近年逐渐增多,潜藏着一系列社会问题。
此外,现行的计生政策还衍生出了“计生暴力”等社会问题,有网民甚至将之称为“恶政”。所以,不能不说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,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,其事关中华民族的千年大计,不可不引起重视。
我的建议是,我们应该摒弃那种简单地“一刀切”的作法。无论谁,无论什么情况,都按照“一胎制”来执行,不够人性化、科学化,是典型的行政“懒政”行为,应予彻底纠正。
正确的作法是,针对不同的人群,实行不同的生育政策。比如,对那些在重大、关键领域,为国家做出了划时代贡献的,已经被证明有优秀基因的人,如刘翔、姚明、杨利伟等,在他们有条件抚养,不增加国家负担的前提下,应该允许他们多生几个,具体数目可以是两个到十个不等。
这样做,至少有两个好处。其一,符合“进化论”,能优化人口结构。优良的基因,繁衍优异后代的概率较高,能使我国的人口素质,以最简便的通道,向最优的方向进化。该政策,将能使中华民族的公民素质,在最短的时间内,达到世界第一的水平。我们的伟大复兴,将得以提前实现。其二,可以针对性地培养人才,使有限的教育文化资源,达到最合理的配置,最高效率的使用。
同时,对那些文盲、半文盲,有智力障碍的,以及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人群,在确保其生育权的前提下,应适当限制其生育数。
文盲半文盲不仅自身素质低,更谈不上教育后代了。智力先天欠缺者,繁衍优秀后代的可能性很低。而无力维生者,一般都有重大缺陷,或极其懒惰,或人格有障碍。其自身生存尚且困难,他们的孩子出生后,在正常环境中成长的可能性会很小,更不用说受到良好的教育了。而从小成长环境恶劣,又得不到教育,这样的孩子长大后,极易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。
对他们的限制生育,对他们自己有利,对社会国家都有利。但现实的情况是,因为这些人自律性差,不考虑生活质量,他们是生育数量最多的一群人。二胎不用说,以“超生游记队”的方式生三四个的,也比比皆是。
当然,以上所说的,是两个极端的群体。在我们社会现实中,更多的,是处于其间的庞大中间阶层。这就需要建立一套严密的计生制度,用很细化的东西来其实保障各阶层人的生育权益。如,建立一个基因库,该库里要保存着所有育龄夫妻的基因检测数据。确定了基因的优劣情况后,再审查其它方面的情况,如经济状况、教育背景等等。
为此,可以专门成立一个分层级的“生育审查委员会”,收到申请后,先由低级别的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,初定一个数字,然后报中级核准。公民有不服低中级核定数,或有其它认为不公的地方,可以向高级别的委员会申诉。“最高生育审查委员会”有最后裁定公民生育数字的权利。
在这一制度下,刘翔,也许就能合理合法地生上五个乃至十个。其中的一个,也许会像他老爸一样,在国际田径赛场上再次刮起“黄色旋风”——至少,这概率比他只能生一个大多了。
而一般人,如我,也许仍然只能生一个,但如果能找到像刘翔这样的老公,呵呵,那么另当别论。







